1本地分——三摩呬多地第六
译文
已说完有寻有伺等三种境界。
什么是三摩呬多境界呢?略语说:
总标和安立、作意、相差别,含摄各经要旨,最后强调的是与此相关的各种名义。
如概略说三摩呬多境界,应当知晓要通由基本范畴、概念安顿、作意差别、相状差别、简略摄取众经典宗旨要义、其他有关的种种名义。
什么是基本范畴?指此境界中概略分有四种范畴:第一、静虑,第二、解脱,第三、等持,第四、等至。
所说的静虑,指这样四种:第一、从厌离欲界生出的有寻有伺静虑,第二、从定心中生出的无寻无伺静虑,第三、脱离因修习定法所生的喜悦情感的静虑,第四、非苦非乐的感受和一切念想都达到极其清净的静虑。
所说的解脱,指这样八种:第一、生在欲界,已离欲界欲,未离色界欲,面对外在种种事物现象作出正确殊胜思惟判断的解脱;第二、生在欲界,已离色界欲,虽已修证到无色界定,但未能思惟此定境内的光明相,仅仅对外在种种事物现象作出正确殊胜思惟判断的解脱;第三、修习清净圣行圆满,身处贤圣随意自在的解脱;第四、在空无边处天处已得离欲,并对无边虚空作正确殊胜思惟判断的解脱;第五、在识无边处天处已得离欲,并对无边内识作正确殊胜思惟判断的解脱;第六、已修达无所有处天处,仍对无边内识作正确殊胜思惟判断的解脱;第七、已修到非想非非想处天处,已脱离下界一切关于有所有、无所有心念的解脱;第八、一切思想感受寂灭,身处圣位达到最胜清净寂静随意自在的解脱。
所说的等持,指这样三种三摩地,第一、空,第二、无,第三、无相。还有一种三分法,指有寻有伺等持、无寻唯伺等持、无寻无伺等持。还有一种三分法,指小范畴等持、大范畴等持、无量范畴等持。还有一种二分法,指修正观法中的一部分、修止观法中的全部。还有一种三分法,指同有喜运行的静虑诸等持、同有乐运行的静虑诸等持、同有舍运行的静虑诸等持。还有一种四分法,指修定达到的境界四方面。还有一种五分法,指五种无漏无染的圣智相的等持。还有一种五分法,指诸圣贤对境专注一心的具有寻、伺、喜、乐、寂灭的等持。还有一种是有主导因和辅助因的无漏无染的正等持;还有一种是像金刚一样坚牢能摧伏一切烦恼的等持;还有有学的、无学的、超出于小乘的有学和无学境界的等持。
所说的等至,指在修定的过程中用所掌握的真谛作五种针对性观照,以断离各种烦恼,达到内心安和平等;具有八种以殊胜思惟判断治伏所缘对境的等至;从十方面对徧一切处作殊胜思惟判断治伏所缘对境的等至;无色界四天处等至;修习背离一切念想的无想、寂灭诸心心所法的等至;修习灭净一切念想定等等至。
原典
本地分中三摩呬多地①第六
已说有寻有伺等三。
云何三摩呬多地?嗢柁南曰:
总标②与安立,作意相差别,
摄诸经宗要③,最后众杂义④。
若略说三摩呬多地,当知由总标故、安立故、作意差别故、相差别故、略摄诸经宗要等故。
云何总标?谓此地中略有四种:一者静虑,二者解脱,三者等持⑤,四者等至⑥。
静虑者,谓四静虑:一从离生有寻有伺静虑⑦,二从定生无寻无伺静虑⑧,三离喜静虑⑨,四舍念清净静虑⑩。
解脱者,谓八解脱:一有色观诸色解脱,二内无色想⑾观外诸色解脱,三净解脱⑿身作证⒀具足住⒁解脱,四空无边处⒂解脱,五识无边处解脱,六无所有处解脱,七非想非非想处解脱,八想受灭身作证具足住解脱。
等持者,谓三三摩地:一空⒃,二无愿⒄,三无相;复有三种,谓有寻有伺、无寻唯伺、无寻无伺;复有三种,谓小⒅、大⒆、无量⒇;复有二种,谓一分修(21)、具分修(22);复有三种,谓喜俱行(23)、乐俱行(24)、舍俱行(25);复有四种,谓四修定(26);复有五种,谓五圣智三摩地(27);复有五种,谓圣五支三摩地(28);复有有因有具圣正三摩地(29);复有金刚喻三摩地(30);复有有学、无学、非学非无学等三摩地(31)。
等至者,谓五现见(32)三摩钵底、八胜处三摩钵底(33)、十徧处三摩钵底(34)、四无色三摩钵底、无想三摩钵底、灭尽定等(35)三摩钵底。
注释
①三摩呬多地:Samahita地,即等引地。等引,定的别名;等,身心安和平等;引,定心专注导引。因此等引地可直译为定心专注引导身心安和平等的境界。
本论开篇的嗢柁南说成「三摩地俱」,表明本论将三摩呬多与三摩地(Samadhi)视为同一的,即都泛指定。但是在名相具体运用中,两者又有所差异,三摩地侧重一心境;三摩呬多地侧重定心等。
本地即本论的卷十一至卷十三的前一部分,本论是从六个大的方面加以论述,本注译仅节选了其中总标和安立部分文字。
②总标:意指主要范畴,或基本名相。
③摄诸经宗要:摄取众经典宗旨要义。此方面专用以解释八解脱。
④众杂义:有关的种种名义。
⑤等持:定的别名,梵名即三摩地。意即心专注一境平等维持。
⑥等至:梵名三摩钵底(Samapatti),意即定心专注达到身心安和平等境界。它与三摩呬多的区别俱在一者侧重引向,一者侧重已至。其实在经典中两者往往混用。
⑦从离生有寻有伺静虑:此静虑为初静虑,此静虑虽因离欲而生,却不能观出寻、伺的过咎,所以是离欲贪而不能离寻、伺贪。
⑧从定生无寻无伺静虑:此静虑为第二静虑,因恃定力观出寻、伺的过咎,所以脱离寻、伺贪,因而此静虑又称作寻、伺寂静静虑。但此静虑尚未离喜贪。
⑨离喜静虑:此静虑即第三静虑。人们在修定法进入第一、第二静虑境界,因至脱欲和寂灭寻、伺,往往产生自我庆幸喜悦、乐于增上的情感,佛家称作喜。存在喜贪仍然不是究竟的清净。此静虑能观出喜的过咎加以寂灭,所以又称作喜寂静静虑。但此静虑未能观乐过。
⑩舍念清净静虑:此即第四静虑,观出乐的过咎加以舍离。所以此静虑又称作乐寂静静虑。人们在修定法进入第三静虑境界,因至脱离诸烦恼又未舍离一切念想,往往产生解脱乐的情感,佛家称作乐;不能舍乐称作乐贪。
⑾内无色想:对无色定内在的相状不作思惟。
⑿净解脱:已脱诸苦乐,已舍诸念,已脱净不净变化的障碍。
⒀身作证:修习圆满已成就为贤圣。
⒁具足住:修习圆满随意自在。
⒂空无边处:无色界四天第一天,也是无色定第一境界。
⒃空:观察修习空。修此三摩地,能认明外在各种现象事物变化无常没有常乐,五蕴和合原本是虚,从而空去贪欲等一切烦恼;认明内心精神执迷我的真实存在及身外物为我实有等观念见解的谬误加以摒弃,并思惟契合空性。
⒄无愿:观察修习空从而对无常有苦的生活不存希愿。
⒅小:小范畴三摩地。缘接的对象相事理小,所观想的事物小,内心产生的正信念和正确思惟判断仅为初等阶段。
⒆大:大范畴三摩地。缘接的对象相事理大,所观想的事物大(如观诸天光明遍大地大海),内心产生的正信念和殊胜见解达到上等阶段。
(20)无量:无量范畴的三摩地。缘接的对象是无量的事理,所观想的事物相是无边无际的,内心产生的正信念和殊胜悟解是无量无边的。
(21)一分修:修奢摩他毗钵舍那(samatha-Vipasyana)的一部分。奢摩他,止息、寂静,止息妄念,专心一境,也即定。毗钵舍那,观照、智慧,也即慧。一分修即修止观中的止或观。
(22)具分修:修奢摩他毗钵舍那的所有部分,即止观(定慧)双修。
(23)喜俱行:同有喜运行的静虑诸三摩地。此类静虑有初静虑、第二静虑的诸三摩地。意即此类静虑中都有喜运行。
(24)乐俱行:同有乐运行的静虑三摩地。此类静虑有第三静虑诸三摩地。
(25)舍俱行:同有舍运行的静虑诸三摩地。此类静虑有第四静虑以上诸三摩地。
(26)四修定:以上的分类多是纵向的,四修定分法则是横向,即修定得到的静寂相状、修定得到的观照智力、修定得到的入圣慧解、修定得到的尽灭有漏。
(27)五圣智三摩地:五种无漏无染的圣智相的三摩地。圣,无漏、无染、善性。五圣智即自体智(明识圣性无染无执)、补特伽罗智(Pudgala智,即人智,识明此三摩地非凡夫能近)、清净智(识明此三摩地寂静微妙)、果智(识明此三摩地果报安乐)、入出定相智(识明此三摩地以正念入定、出定)。
(28)圣五支三摩地:圣贤心一境性的具有寻、伺、喜、乐、寂灭的三摩地。此处圣,指四静虑所有圣贤心专注缘境。
(29)有因有具圣正三摩地:有主导因和辅助因的无漏无染的正三摩地。有因,即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有具,意为辅助因,即正精进、正念。此七正与正三摩地(正定)合称为八正道。
(30)金刚喻三摩地:像金刚一样坚牢能摧伏一切烦恼的三摩地。即最后边学(无学阿罗汉位)三摩地。
(31)非学非无学等三摩地:一切世间三摩地。此三摩地不能断惑,能断惑的三摩地一为有学,一为无学即学到无须再学的境界。
(32)五现见:五种针对性观照断灭烦恼之法。五现见又分为三类:第一类称为治伏对治,又指观身不净,此类包括二种现见,即观内身朽秽不净、观外身及身一切朽秽不净;第二类称为断灭对治,又指观识流转,此类包括二种现见,即粗观察(观生灭相续、生身辗转相续)、细观察(观种种心识差别、种种时间内种种心识异生异灭);第三类称为观察于断(观有学者未离欲俱住二世间、阿罗汉果不受后有)。现见,已掌握真谛修此等至。
(33)八胜处三摩钵底:具有八种以胜解治伏所缘对境的等至。胜处,以胜解治伏所缘对境,又称胜知胜见。八胜处,㈠内有色想外诸色观少、㈡内有色想外诸色观多、㈢内无色想外诸色观少、㈣内无色想外诸色观多、㈤内无色想外诸色观青、㈥内无色想外诸色观黄、㈦内无色想外诸色观赤、㈧内无色想外诸色观白。
(34)十徧处三摩钵底:从十方面对徧一切处作胜解以治伏所缘对境的等至。十徧处,即地、水、火、风、青、黄、赤、白、虚空、识。
(35)等:包括非想非非想定。
译文
什么是安立?指的是这四种基本范畴称为定心专注引导身心安和平等境界,是与欲界中的对境心专的性质不同的;由于此定等境界,是由无悔、欢、喜、安、乐引导的,然而欲界中的对境心专就不是由这些引导;此定境界还与欲界中对事物现象全无精细正确的观想思考不同。
其次,在初静虑中,因脱离尘欲烦恼心生喜悦,修习此静虑圆足并坚持不退,从而断除这样五种现象,即欲引的喜、欲引的忧、不善引的喜、不善引的忧、不善引的舍。又对另五法修习圆满,指欢、喜、安、乐及正定。
欲引的喜,指在初获得色、声、香、味、触等五方面可爱事物,如果达到正享用时,或者观赏,或者听享,或者领略承受,由于这些缘故,所以忆想起来心生欢喜。
欲引的忧,指在谋求色、声、香、味、触等五方面可爱事物未成,或已经享用过这些事物不能再次谋得,或已经谋得却随即失去,由于这些缘故,心中生出许多的忧恼。
不善引的喜,指如有一人,在做杀生的事,同时心生喜乐,甚至生起否定因果有报的邪见。
不善引的忧,指如有一人,在做杀生的事,同时心生忧苦,甚至生起否定因果有报的邪见。
不善引的舍,指如有一人,或者是各种王中的某一位,或者是其他官吏中的某一位,或是各种尊长中的某一位,自己不乐意做杀生的恶事,然而他的仆使在做恶事时,他容忍不加制止,也不安住在戒律中,由于他放纵仆使行恶而自己处在非苦非乐,所以他也就造下了恶业。他是在仆使做的恶业面前表示接受理解,并非事没有呈现在他面前。又他匆略寻求、精细察纠恶的行为方式,使情感始终处在非苦非乐状态。又对众恶业沈溺不绝,形成恶习以至情感处在非苦非乐状态。又面对现在面前的不善事流转时,产生不偏不倚的非苦非乐感受。
欢,指从起初受戒律清净不犯的人,观照能使自己的清净持住不退的境地所修的清净行;在无悔的前提下身心感到调适怡悦,内心欢欣踊跃的性质。
喜,指在修习远离烦恼的定地诸法的前提下,深自庆幸身心调适恰悦,内心欢欣踊跃的性质。
安,指远离使人身心沉重不舒调的赘累,身心感到协调安适的性质。
乐,指由于如此心协调安适,使得身心具有不受损害的乐和从尘累中解脱的乐。由于远离了使人身心沈重不舒调的粗重赘累,所以从众烦恼中获得解脱。
正定,指对所缘的对象境精细正确地观想判断,对境定心专注不散。世尊在讲授无漏慧巧方便法时,是先说正定,后说解脱,这是由于要使烦恼心永远解脱,必须修满正定善法功力具足。世尊在讲授有漏慧巧方便法时,先说解脱,后说正定,这是由于通过种种修习方式觉知终极善果,断绝下地的所有烦恼,才能获得根本的正定。当对治一切烦恼的方便究竟作意和从此无间隔断烦恼的无间道正定同时处在定境界中时,世尊就同时说正定和解脱,这是因为在这方便究竟作意和其他无间道正定中,正定与那解脱同时有。……
又次,在初静虑中,具有全部五个分支:第一寻,第二伺,第三喜,第四乐,第五对境定心专注不散。第二静虑有四个分支:第一远离内心种种浊念,第二喜,第三乐,第四对境定心专注不散。第三静虑中有五个分支:第一舍离喜,第二对喜的舍离明了不忘,第三对喜相加以正确识别,第四乐,第五对境定心专注不散。第四静虑有四个分支:第一超出前三静虑的寻和伺及喜乐,第二对以上超出明了不忘,第三非苦非乐感受,第四对境定心专注不散。
在初静虑中,寻、伺是领取境界对象的方式,正定是它的依托,喜是对境界对象的感受,乐是离除使人身心沈重不舒调的粗重赘累。在第二静虑中,远离了种种浊念的内心是领取境界对象的方式,正定是它的依托,其余的如同前面说的。第三静虑中,离喜、对离喜明了不忘、对喜相正确识别的内心是领取境界对象的方式,正定是它的依托,其余的如同前面说的。在第四静虑中,超出前三静虑的寻、伺、喜、乐并明了不忘的内心是领取境界对象的方式,正定是它的依托,其余的如同前面说的。众静虑中,虽然还有其余的现象存在,然而由于唯有上述分支法殊胜,对修习定法的行人恩惠重,所以才将它们特立为众静虑的分支。
问:什么原因使得在初静虑中存在寻、伺呢?答:由于修行人虽能够从厌患欲界生入初静虑中,但在初静虑中尚未观照出寻、伺的过咎。在第二静虑中,能够观照出它们的过咎,所以说是寻、伺相寂静不运行。如同在第二静虑中观见寻、伺的过咎因而称为寻、伺寂静,如此第三静虑,因观见喜的过咎,所以称为喜寂静。第四静虑,因观见乐的过咎,所以称为乐寂静,超出前三静虑一切动想并明了不忘的清净。这些差别是应当知晓的。
原典
云何安立?谓唯此等名等引地,非于欲界心一境性①;由此定等,无悔、欢、喜、安、乐所引,欲界不尔;非欲界中于法全无审正观察。
复次,初静虑中脱离生喜,由证住此,断除五法,谓欲所引喜、欲所引忧、不善所引喜、不善所引忧、不善所引舍。又于五法修习圆满,谓欢、喜、安、乐及三摩地。
欲所引喜者,于妙五欲若初得时②、若已证得正受用时③、或见、或闻、或曾领受,由此诸缘,忆念欢喜。
欲所引忧者,于妙五欲若求不遂、若已受用更不复得、或得已便失,由此诸缘,多生忧恼。
不善所引喜者,谓如有一,与喜乐俱而行杀业,乃至邪见。
不善所引忧者,谓如有一,与忧苦俱而行杀业,乃至邪见。
不善所引舍者,谓如有一或王王等,或余宰官,或尊尊等,自不乐为杀等恶业,然其仆使作恶业时,忍而不制,亦不安处毗奈耶④中,由纵舍故,遂造恶业。彼于此业现前领解,非不现前。又住于舍,寻求伺察为恶方便。又于诸恶耽著不断,引发于舍。又于不善现前转时,发起中庸非苦乐受。
欢者,谓从本来清净行者,观资粮地所修净行⑤,无悔为先慰意适悦,心欣踊性。
喜者,谓正修习方便为先,深庆适悦,心欣踊性。
安者,谓离麤重,身心调适性。
乐者,谓由如是心调适故,使得身心无损害乐及解脱乐。以离彼品麤重性故,于诸烦恼而得解脱。
三摩地者,谓于所缘审正观察,心一境性。世尊于无漏方便中先说三摩地,后说解脱,由三摩地善成满力,于诸烦恼心永解脱故⑥;于有漏方便中先说解脱,后说三摩地,由证方便究竟果作意烦恼断已,方得根本三摩地故⑦;或有俱时⑧,说三摩地及与解脱,谓即于此方便究竟作意及余无间道三摩地中,由三摩地与彼解脱俱时有故。……
复次,于初静虑,具足五支:一寻,二伺,三喜,四乐,五心一境性。第二静虑有四支:一内等净⑨,二喜,三乐,四心一境性。第三静虑有五支:一舍⑩,二念⑾,三正知,四乐,五心一境性。第四静虑有四支:一舍清净⑿,二念清净,三不苦不乐受,四心一境性。
初静虑中,寻、伺为取所缘,三摩地为彼所依,喜为受境界,乐为除麤重。第二静虑中,内等净为取所缘,三摩地为彼所依,余如前说。第三静虑中,舍、念、正知为取所缘,三摩地为彼所依,余如前说。第四静虑中,舍净、念净为取所缘,三摩地为彼所依,余如前说。诸静虑中虽有余法,然此胜故,于修定者为恩重故,偏立为支。
问:何因缘故初静虑中有寻有伺耶?答:由彼能厌患欲界入初静虑,初静虑中而未能观寻、伺过故。第二静虑能观彼过,是故说为寻、伺寂静。如第二静虑见彼过故名寻、伺寂静,如是第三静虑,见喜过故,名喜寂静。第四静虑,见乐过故,名乐寂净,舍念清净,差别应知。
注释
①非于欲界心一境性:并非在欲界中的对境心专的性质。并不是所有的心一境性现象都属于等引范畴,欲界中的心一境性不是唯善性。
②于妙五欲若初得时:如初获色、声、香、味、触等五方面可爱物境时。妙五欲,又称五妙欲、五妙,即色、声、香、味、触境;其实统称可享用的物,或物质享受。妙五欲虽致使人最终受苦,但凡人初获得并享用并不以为苦而是生喜。
③若已证得正受用时:如果谋求五妙欲到正享用时。此处证字不是「信解行证」之证。
④毗奈耶:vinaya,即戒律梵名。
⑤观资粮地所修净行:观照能使自己持住境地所修的清净行。资粮地,使人能长养持住不损的境地。
⑥由三摩地善成满力,于诸烦恼心永解脱故:由于要使烦恼心永远解脱,必须修满三摩地善法功力具足。此句是在解释世尊为什么在无漏方便中先说三摩地,后说解脱的原因。
⑦由证方便究竟果作意烦恼断已,方得根本三摩地故:由于通过种种修习方式觉知终极善果,断绝下地所有烦恼,才能获得根本性三摩地的缘故。此句是在解释世尊为什么在有漏方便中先说解脱(此处解脱意即暂伏断烦恼,与上文所说的解脱即永断烦恼义不同),后说三摩地。方便究竟果作意,瑜伽师修的有漏方便有七种,一是了相作意,了知应断应得心生希愿;二是胜解作意,对应断应得正发加行;三是远离作意,舍一切上品烦恼;四是摄乐作意,舍一切中品烦恼;五是观察作意,对于所得能安,离增上慢;不是加行究竟作意,舍一切下品烦恼;七是加行究竟果作意,能正领受前面诸作意的善修习果。
⑧有俱时:生起对治一切烦恼的方便究竟作意,和从此无间隔正断烦恼的无间道三摩地同处在定地中时。因为方便究竟作意与无间道有俱,所以世尊同时说三摩地与解脱。
⑨内等净:对治寻、伺,从而远离寻、伺等内心浊念。
⑩舍:厌弃舍离喜。
⑾念:对离喜不忘的明了。
⑿捨清净:超出前三地寻、伺、喜、乐,内心平等安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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