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几位师兄分别在不同时间和不同的方式问我:“师兄,您在有关放生文中每次都强调“诸功德中放生第一”,然有篇文章却说“去菜市场买物放生是造罪,如此放生就是放死”,并要人“不要去参加这种放生”,我觉得也有道理,请教师兄这种说法到底是不是对还是错”?
又有几位师兄也有类似乎疑问:如“有些卖生专业户,饲养甚至专门捕捉动物再拿来卖给我们放生,这种行为实在让人不齿。但从另一角度讲,如果我们不放生也就不会导致这些卖生专业户。去饲养或专门捕捉动物来卖钱,如此放生不等于放死吗?”
对于上述问题,古先圣大德都曾有论。我们就事论事,谨讲如下看法,供大家参考。
首先,我们要非常明确地告诉大家,“到菜市场买物放生是造罪”的说法是违背因果定律的。这是一种“邪见”,而且是实实在在之“大邪见”,诸君万万不可轻信,更不可以宣传,否则一定会背很大的因果,将来悔之晚矣!
其次,讲一讲为什么说“到菜市场买物放生是造罪”这个说法是邪见?”
一者,此说违反了“众生皆有佛性,人人可以成佛”的原理。
依法所论,十方法界一切有情众生,不论是人是鬼或是畜,他们都俱如来本性。只是因为他们妄想与执着再加上无明,使得他们造下无量业障并推动他们在六道中不断轮回受苦。但是,这些无量众生,一旦有朝一日学得正法而得正见,若能放下一切妄想与执着,便可立即恢复其本来就有之佛性而证佛果。
那些菜市场所卖众生,不管是野生还是人工养殖的,也不管是人们抓来食用的还是专门卖给我们放生的,他们都是生命,他们同俱如来佛性,因此他们同样是未来佛。我们买物放生就是在救度“未来佛”,其功德不可限量,根本不存在“去菜市场买物放生是造罪”之说!
至于那些专门抓捉动物卖给我们放生的人,他们的行为在世俗来讲的确可恶。但他们也是众生,只不过他们因为“无明”而不憧因果报应的道理才造下如此恶业,他们各自因果各自受,我们又能耐何呢?佛为什么说“不度无缘之人”?也就是这个意思啊!其实,他们也是“可怜”的人,我们不应看不起他们,更不应去“恨”他们,而应以各种善巧方便法门去度化他们。我相信,只要因缘俱足,他们也会明了因果,革心向善,因为他们也同样是未来佛呀!
明白了这个道理,你还有必要执着于“不放生就没有人捉生,放生就是放死”等“相”吗!
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又何必再去计较那些“我相、人相、众生相”呢!
二者,此说不光使自己造“邪见”之业,也容易误导别人产生“邪见”,断人“法种”,此业更大。
持有“去菜市场买物放生是造罪”之说法的人,不光造下“邪见”之业,也会让许多初学佛的同志在思想上产生混乱而认同此说。如此一来,那些认同此说之人很可能不再去菜市场买物放生,这不光在无形中使许多当救而未能得救的众生产生怨恨而间接造下杀业,也使这些人因此邪见而断了自己的慈悲之心,这等于是断了自己的法种而使自己永远处于“无明”之中。这个果报很可怕呀!可能使你在恶趣中永远不能得闻正法,永远不能往生善道啊!
实在地讲,我们今天去买物放生,那些被放生的动物不管是现在死还是将来来死或又被捕食而死,由于他们己受“三皈依"并听闻佛号,他们的神识己记录下菩提觉悟之信息,他们的灵魂深处己种下“如来藏”的种子。在未来世中,只要机缘成熟他们一定往生人天善道,继续听闻正法,直至成佛。而那些因自己邪见又误导他人邪见的人,他们既断了自己的法种也断了别人的法种,由于这个“因”的缘故,他们将来在恶趣中很难闻得正法而得解脱。说穿了,如此误己误人之人,还不如我们今天放生的这些众生福报大呢。因为他们之“邪见”断人慧命之因,他们在将来连见闻佛法的机会都不会有,更不用说被人放生的机会啦!
三者,此说有违“上天有好生之德”之古训。
几乎任何人任何动物都把自己的身体当做“命”,都愿意让这个“命”活得健康、滋润、长久,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愿舍弃自己这个身体,所以古人才讲“蝼蚁尚且偷生”啊!从佛法之角度来讲,众生的肉体是“报身”,是众生来接受过去世之因缘果报的器具。这个身体接受的业报未完是不可以随便抛弃的。为什么经中常讲,凡为私而自杀地人罪业特大呢?就是因为“自杀”之人等于是“逃债”之人也。这类自杀之人若不逢佛法超度,可能会永远在鬼道或地犾道受苦。正因为如此,十方法界一切众生才把“好生”当做一项无量的功德呀!而“放生”更是十方诸佛共同赞叹,尽虚空遍法界一切神鬼共护佑的最大善举!要不大德们怎么一至赞叹说“放生功德最为殊胜”呢?
在放生实践中,我曾亲见被放生的青蛙双手抱拳向我们朝拜;也曾亲见被不杀的黑羊向大家下跪谢恩;还亲见将要放生的大龟礼佛拜佛。等等一切,实在令人感动,更令人对佛法信心百倍!
总之,不管是菜市场上的动物,还是人工饲养的动物,或是人们专门去捕捉来卖给大家放生的动物,他们都是我们历劫历世的父母、妻子、兄弟、姐妹,也都是未来佛,我们都应尽己所能去救渡他们。这是为培养我们的菩提心,为我们将来成佛积累福德的一种微妙法门,我们绝不可以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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